洛江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洛江区(古属泉州府晋江县)是福建省泉州市下辖的一个区。位于泉州中心城区东北部的洛阳江畔。东北毗邻惠安、仙游两县,西连南安市,南接丰泽区。因其辖区内有国内外著名的洛阳古桥,且境内有泉州市第二大河流--洛阳江,故取区名“洛江区”。是侨乡和港澳台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建区以来,洛江以其独特的自身优势与突出的发展成效走出了一条稳健的科学发展之路。至2003年12月,全区共辖有万安、双阳2个街道办事处,河市、马甲、罗溪3个镇,虹山1个乡,11个社区居委会,74个村委会。辖区面积380平方公里。人口17.1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12万人。通行闽南方言。2018年10月,洛江区入选2018年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洛江区辖2个街道、3个镇、1个乡: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双阳街道,镇:河市镇、马甲镇、罗溪镇,乡:虹山乡。洛江区介于东经118゜33ˊ~118゜42ˊ,北纬24゜56ˊ~25゜19ˊ之间。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闽南金三角地带,泉州中心市区东北部,地处风光秀丽的洛阳江畔,东北毗邻惠安、莆田市仙游两县,西连南安市,南接丰泽区。是泉州中心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闽东南新兴起的城区。